蓄電池模塊分別在室溫和高溫環(huán)境下進行荷電保持與容量恢復能力試驗。
- 室溫荷電保持與容量恢復能力試驗
試驗步驟:
將蓄電池模塊按照相關試驗標準充電,然后在室溫環(huán)境下儲存28d,以1I1(A)電流放電至任一單體蓄電池電壓達到放電終止電壓;計量荷電保持容量(以Ah計);再次充電并且以1I1(A)電流放電至任一單體蓄電池電壓達到放電終止電壓計量恢復容量(以Ah計)。
2.高溫荷電保持與容量恢復能力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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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步驟:
將蓄電池按照標準充電,然后在規(guī)定的高溫環(huán)境(55℃±2℃)下儲存7d,蓄電池模塊在室溫下擱置5h后,以1I1(A)電流放電至任一單體蓄電池電壓達到放電終止電壓,計量荷電保持容量(以Ah計);再次充電、放電,然后計量恢復容量(以Ah計)。
I1:一小時率放電電流,其數(shù)值等于C1,(1小時率額定容量)
性能標準:
鋰電子蓄電池模塊的室溫及高溫荷電保持率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5%,容量恢復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
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模塊的室溫及高溫荷電保持率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5%,高溫荷電保持率不低于初始容量的70%,容量恢復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5%。
標簽:試驗,
壓力單位的換算關系MPa,kPa,bar,psi
水壓與氣壓的壓縮率關系
水壓試驗與氣壓試驗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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